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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

步驟
  1. 通知我們客戶服務同事  Facebook Messenger 或於訂單通訊留言
  2. 把貨品連同所有包裝(如紙盒及配件)安全密封
  3. 七日內親身前往本司佐敦門市進行退貨(不提供即時換貨)
退貨地址: 九龍佐敦德興街12號興富中心16樓1602-1603室

可供退換的貨品
1)      收到的貨品與訂購貨品不相符 或 收到時的貨品已損壞
2)    收貨後處於7日退換期內的商品

不接受退換的貨品
1)      無包裝盒、標牌、及貨品內容有缺 (退還時必須與收貨時所有配件及包裝一致)
2)      客人個人的原因,例如買錯貨及個人不適用等
3)      經客人修改過及使用後出現的受損貨品
4)      收貨後超過 7 天或以上的貨品
5)      部分貨品已標明不提供退貨服務
6)      貨品因運送過程中的任何損毀 (例如: 罐頭)

退換所產生的運費及時間
1)      貨品已損壞及不相符:閣下必須拍下有關貨品照片及通知我們客服,待我們確認後方可以順豐到付寄出或前往佐敦進行退貨。如在我方確認前寄出貨品,我們則有權不接受並退回貨品給客人,所產生的運費 海味屋 恕不負責。
貨品如在退貨其間有損壞或遺失,海味屋 恕不負責。
 
退換貨品時的缺貨

貨品未能符合個人喜好或質素未如理想,恕本公司未能因此而退貨退款。
個別問題則可私訊再議,謝謝。

我們會盡力為閣下提供因退貨而更換新的貨品,我們一律於收到退貨後7個工作天內以商店購物金退還有關客人購買時的款項。

所有更換貨條款海味屋有權作出修改而不用事前通知閣下,並有權拒絕更換貨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 海味屋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海味屋保留最終的決策權利